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中華民國」是什麼東東?(兼論「台灣」未來前途)


(山姆大叔:「中華民國 」想「返聯 」?..開玩笑..你們有能力同樣搞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 」翻版嗎?)


〈一〉「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是「聯合國」(United Nations)的創始會員國

聯合國的創立是在1943年由戰時的同盟國在莫斯科和德黑蘭會議中予以明確聲明的。由當時美國總統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建議使用「聯合國」(United Nations)的名稱,並在1942年1月1日的《 聯合國宣言 》中正式使用。

1944年8月到10月, 美利堅合眾國 ( 美國 )、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 英國 )、 法蘭西共和國 ( 法國 )、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 蘇俄 )和中華民國 ( 中國 )的代表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的敦巴頓橡樹園達成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會員資格、維持國際和平和安全的方式以及國際經濟和社會的合作,在會議中都進行討論。

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 除了政府組織外,一系列的非政府組織,包括國際獅子會都被邀請參與《聯合國憲章》的起草。1945年6月26日 ,50個國家代表出席簽署了《聯合國憲章》。 因波蘭是最初的簽署國,故未出席,如加上波蘭則最初簽署國(創始會員國)一共有51個。

1945年10月24日 ,當五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會員國(聯合國憲章第23條規定為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及美利堅合眾國組成以及其它46個簽字國的大多數成員國批准了《聯合國憲章》後,聯合國作為實體組織終於正式成立。



〈二〉「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的地位自1971年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宣示後,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給取代


就是說,「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做為「聯合國」(United Nations)的創始會員國。是以,即使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名稱在「聯合國」的文獻及網站中一直沒有消失,只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自1971年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 文」宣示之後,已被一個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共產黨政權」給取代了。

各位只要上聯合國網站(http://www.un.org/),點選簡體中文的「歡迎光臨 」,再點選簡體中文的「联合国一覽」,然後再點選「文件中心中的「联合国宪章站」,再點第五章的「安全理事会」,就會跑出「组织第二十三条」的內容(如下)。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 、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 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备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 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consist of fifteen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public of China, France,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all b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The General Assembly shall elect ten other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be non-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ue regard being specially paid, in the first instance to the contribution of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and to the other purposes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also to equitabl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安理會组织第二十三条Article 23英文內容/請點 Chapter V 即可瀏覽 )

換言之,如果檢視上述中英文內容,不然會發現...到目前為止,「聯合國憲章」仍明白記載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 "還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只是,「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名稱...目前雖然在文件上還是聯合國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殊不知...其地位早從1971年聯合國宣示「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之後,其 實已被一個國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的「共產黨政權」給取代了。


〈三〉何謂「二七五八號決議文」?


檢視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內容:回 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會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 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註】:聯合國(1971)「二七五八號決議文 」 內容(圖檔連結) - 或欲自行瀏覽聯合國一九七一年「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內容者,可點此上聯合國網站 →再點「联合国一覽」再點"「文件中心」"中的"大會決議",再點"26屆-1971",找出"A/RES/2758(XXVI)"-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欄,點進去即可看到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內容。或直接瀏覽上述圖檔。




換言之,「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名稱,事實上在「聯合國」從未消失,而1971年被驅逐出聯合國的只是之前代表「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的「蔣介石政權」代表。換句話說,「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原本在「聯合國」的地位及權力,在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宣示後,已轉到目前以「中華人民共和 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為國名的「共產黨政權」手上。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繼續使用「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名稱,卻一直無法得到世界普遍接受與的認同原因。因為,「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在「聯合國」的【意義】上, 形同就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好像「中華民國」是本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分身一般。

本尊在分身(消)失,分身在本尊(消)失...

如果現在是分身當家,但有人卻想讓本尊與分身同時存在,難怪WHO中國共產黨政權代表吳儀會氣(嚇)得強調說: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


〈四〉目前誰有能力同樣搞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 」翻版?


是以,看過去台灣一些政治人物或政黨一直想運作讓「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重新返回「聯合國」的動作是否太過一廂情願?

因為,如果「中國共產黨政權」都想盡辦法、辦法想盡,積極運作了二十多年..才能一一打通多數國家同意其入聯(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並且取代「蔣介石政 權」拿到一個在聯合國能代表中國的地位。..試問?目前台灣又有誰或哪個政黨有同樣能力在「聯合國」運作出一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 」翻版?

換言之,如果想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產黨政權」手上奪回1971年從「聯合國」失去的「中華民國」地位和權力,就必須能夠在「聯合國」同樣運作出一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 」翻版(案),讓聯合國大會能同樣做出「恢復"中華民國"的所有權利,承認其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刻將"共產黨政權"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 的決議,不是嗎?


〈五〉「台灣」未來前途~一個新的「東方瑞士」中立國


而如果像過去的「李登輝政權、「陳水扁政權」或現在的「馬英九政權」或未來的「OX政權」都沒有這個能耐,在「聯合國」同樣運作出一個「二七五八號決議 文」翻版(案)。尤其,當 2007年9月在一場由美國國務院副助理國務卿柯慶生所主持的例行記者招待會上,當柯慶生說出:無論是「中華民國」或「台灣」,根本都不是個「國家」之 後,為何他又會刻意補上一句「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話時,殊不知...它不就給「台灣」未來前途一個明示,那就是未來「台灣」唯有以「政權」的所在地~「台灣」為名,以新的國家名義向聯合國申請入會一途。

換言之,「台灣」如果想繼續以「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為國名,不止毫無意義,甚至是一根本自欺欺人的舉動而不自知。因為,「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為「中國)」在「聯合國」的【意義】上 , 形同就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以,要論「台灣」未來前途,唯有以「政權」的所在地~「台灣」為名,向聯合國申請新國家入會一途。

當然..如果台灣人未來能朝向建立一個屬於全世界的「東方瑞士中立國」的方向,相信一定有更大機會得到世界的認同與接受,但台灣人民必須先取得內部共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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